曾庆鸿律师亲办案例
帮助他人删除打架视频 妨碍侦查被判刑两个月
来源:曾庆鸿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25
浏览量:974
【案情简介】
2016年9月某晚,小周是电脑技术人员,其朋友小张邀请其去删除一段打架监控视频,小驾车周几次推脱后仍勉强答应。小周驱车赶往监控现场,将电脑初始化两遍。经鉴定,打架视频无法找到。吉安县检察院以小张、小周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提起公诉。
【辩护思路】
曾庆鸿律师阅卷后,确定的辩护观点是:一、被告人小周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,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,体现被告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,视为自动投案。二、本案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。三、本案存在第三人删除视频的合理怀疑,不能达到证据确实、充分的证明标准。
【判决结果】
吉安县法院认定小张、小周犯帮助毁灭证据罪,分别判处拘役三个月、两个月。
刑事判决书案号:(2017)赣0821刑初字第12号。
【办案总结】
1、确定总体辩护路向,统领全案。律师在阅卷后就需要确定一个主要辩护方向,是无罪,还是罪轻;是甲罪,还是乙罪;是证据辩,还是程序辩。确定辩护思路后需及时与当事人沟通,交换意见,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。
2、排除合理怀疑是证据确实、充分的最后一道防线。侦查机关通过口供等证据查明某个法律事实,与客观事实存在差距,无法达到百分之百的真相。辩护律师在法律层面审查证据时,不要忘记结合生活经验、逻辑规则来判断案件结果是否足以达到唯一性。
3、百姓需学习法律知识,增强法治观念。本案的小周因碍于情面帮助他人删除打架视频,其不知道删除行为在法律上的含义和责任。通过本案,给小周上了一堂深刻的课。总之,做人做事要有法律底线。
注:本文涉及的人物均为化名,文章仅系本人的办案总结或者学术探讨,其观点不对任何人、任何单位批评或评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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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曾庆鸿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608*********2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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